住建部、国土部出台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新政
责任编辑:醉言 来源:晋网 时间:2016-09-14 16:42 热搜:住建部 阅读量:5090
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住建部、领土部日前出台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新政,请求强化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
住建部、领土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的告诉》。告诉请求,城市根据土天时用整体规划、城市整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规划,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告诉请求,要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充足联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路径、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和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以增进城市建设用地复合利用。
告诉明确,停车场用地供给应该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给筹划;明确以出让等有偿方法供地的,可按地表出让建设用地应用权价钱的必定比例确定出让底价;鼓励增建公共停车场,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停车场建设。
在标准用地管理方面,告诉明确,停车场用地以出让方法供给的,年限最高不超出50年;工业、商住用地中配建的停车场,用地出让最高刻日不得超出50年;以租赁方法供给的,租赁年限在合同中商定,最长不得超出同类用处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为解决停车场建设吸引社会资本难的问题,告诉从多方面给出了详细政策: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转变用地性质、不削减停车泊位的条件下许可配建不超出20%的附属商业面积;鼓励超配建停车场,新建建筑超出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和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可赋予必定的容积率嘉奖,并对超出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超配部分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告诉明确简化停车场建设规划审批,明确停车场权利人能够依法向停车场合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请求解决不动产登记手续。
据了解,住建手下一步将研究出台有关政策,鼓励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施特许经营,以进一步增进城市停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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