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泰国的双酚A存在倾销
责任编辑:竹隐 来源:搜狐 时间:2017-11-12 12:55 热搜:商务,商务部 阅读量:12531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9日消息,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泰国的双酚A存在倾销,国内双酚A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3月6日,商务部曾发布2017年第1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泰国的进口双酚A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公告称,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双酚A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泰国的双酚A存在倾销,国内双酚A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7年11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据了解,双酚A是以苯酚和丙酮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反应生成的一种有机化工产品。双酚A可用于制造高分子材料如环氧树脂、聚碳酸酯、聚砜树脂、酚醛不饱和树脂、聚醚酰亚胺等,也可用于制造聚氯乙烯热稳定剂、增塑剂、橡胶防老剂、农用杀菌剂、油漆、紫外线吸收剂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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