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轻合金成功过会应收账款出现大幅增长
责任编辑:叶知秋 来源:搜狐 时间:2018-03-28 13:20 阅读量:16014
证监会7月4日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轻合金”)IPO获通过,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据天天证券网了解,新星轻合金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铝晶粒细化剂作为重要添加剂,应用于各类铝材的制造加工,使加工后的铝材获得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铝钛硼合金系列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和销售。
新星轻合金拟于上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其中原股东公开发售不超过1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计划募资8.16亿元,拟用于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全南生产基地 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据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新星轻合金营业收入分别为7.41亿元、7.01亿元、7.94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0.82亿元、1.32亿元。
针对2015年营收下降,新星轻合金解释称,主要系铝晶粒细化剂产品单价下降所致。铝晶粒细化剂产品销售单价主要受到铝锭市场的波动影响,2015 年度铝锭市价总体处于下降趋势,导致同期铝晶粒细化剂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 6.71%。
同时,新星轻合金的供应商较为集中。报告期内,新星轻合金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62%、79.21%、83.54%,向第一大供应商北方铝业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2.11%、68.72%、72.24%。
值得注意的是,发审委会议对新星轻合金向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铝业”)采购铝锭占比超过70%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必要性,是否有其他经济可行的替代供应商,是否对北方铝业形成依赖,供应商集中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进行了询问。
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新星轻合金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54亿元、1.39亿元、2.06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78%、19.81%、25.93%。关于2016年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新星轻合金解释称,由于2016 年四季度铝锭价格的上升,导致铝晶粒细化剂的单位销售价格上涨,同时销售数量也出现了较大幅度上升,因此,当期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均出现较大幅度上升。
股权结构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敏直接持有公司36.17%的股份,并通过岩代投资、辉科公司间接控制公司33.7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9.8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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