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猫狗”不是消防义不容辞的责任
责任编辑:竹隐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8-10-12 06:41 热搜:消防 阅读量:8794
议论风生
消防队可不可以救援宠物的问题,还得回到公共利益的逻辑上来讨论。消防队属于财政供养的国家公共资源,原则上说,公共资源应该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
网友“山兔的小饼干”要求消防队营救他的狗,其理由是,“消防队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养的”,而且“别家消防队救猫救狗义不容辞”。确实,有些地方曾出现过消防队救援受困猫狗的先例,比如今年2月,西安就出现过消防队救助困在湖中心冰面宠物狗之事。但当时也受到很多网友的质疑:消防员救人是必须的,但是冒着危险去救狗到底该不该?
但即便是“例外”、不影响正常备勤情况下,公共救援机构可否实施超出公共利益的救援,恐怕也值得商榷。宠物遭遇危险或困境,主人焦急无比,个人权利上的偏爱,无可厚非,他人无需指责,但宠物主人不宜将个人意志强加于人。“纳税人养消防队”,这不假,而正因如此,消防队员才更应该合理的配置警力资源,分清救人和救狗的优先顺序,优先让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最及时的救助。
在美国,消防队即便是救火,都不能偏离公共利益原则:一次美国田纳西州欧比扬郡郊一家居民家中失火,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却眼睁睁看着大火将房屋烧成灰烬。该市市长解释称,该户居民未缴纳75美元消防费,消防队见火不救并无不当。消防队员的薪酬、消防器材,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因而消防资源的使用必须符合纳税人利益。如此划分“纳税”和“未纳税”界限,或许太没人情味,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其对“纳税人利益”的坚守上,是认真,讲规则的。
□马涤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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