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资收购民资与“国进民退”无关
责任编辑:叶知秋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8-10-16 09:57 阅读量:17108
昨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在京举办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会上介绍了今年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中央企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1万亿元,同比增长11%;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3491亿元,同比增长21.5%。
央企实现营业收入21.1万亿元
彭华岗介绍,从前三季度的主要经济指标看,央企运行呈现“三增一降”“三优一减”的特点。所谓“三增一降”,即收入增、效益增、税费贡献增、负债率降。数据显示,中央企业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1万亿元,同比增长11%;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3491亿元,同比增长21.5%;累计上交税费1.7万亿元,同比增长7.3%。此外,9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6%,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较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
所谓“三优一减”,即投资结构优、运行质量优、生产效率优、成本费用减少。彭华岗介绍,前三季度中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万亿元,同比增长2.7%;9月末中央企业“两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资产现金回收率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32%;前三季度中央企业人均创收同比增长12.5%,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提高8.4%。另外,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同比减少0.5元,石油石化、钢铁、矿业、火电等行业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同比减少超过1元。
让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上周末央行行长易纲曾提到,下一步中国政府会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来对待国企。使用这一原则,可使国企和国家的联系不给其带来竞争优势,以解决公平竞争问题。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彭华岗对“竞争中性”进行了更详尽的解释。
彭华岗表示,经过40年改革开放,国企总体上已与市场经济相互融合。改革的思路、改革的目标,就是要让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也就是说,改革后的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都一样,要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B20阿根廷会议上,有人提出所谓‘列入国企扭曲竞争’的议题。这种说法在某种意义上忽视了国有企业经过改革后已经完全融入市场、同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事实。所以,我们也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为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第二批划转企业名单正在研究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出现养老金入不敷出问题,有专家表示将国资划转社保基金是一个抵御风险的有效方法,我国也已经进行了有关尝试,彭华岗在会上通报了最新进展。
彭华岗指出,三户试点企业已经划转国有资本200多亿元,三户试点的产权变更登记现已完成,正会同社保基金理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我们正着手研究第二批划转企业名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列入划转范围,加大划转力度,尽快推动划转工作。下一步,国资委将在继续做好划转社保基金工作的同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让国有企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
央企子企业混合所有制占多数
民企关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受到各界关注,有声音指出,国企或许会借此机会大规模兼并民营企业。会上,有媒体提出关于国有企业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的问题。
对此,彭华岗总结了三个方面。首先,要坚持用“两个毫不动摇”来认识、来把握国企民企的根本关系、长远关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双向的,也是双赢的。我们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双向的,既大胆引进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也积极走出去,鼓励支持国有资本投资民营企业。目前,中央企业下属各级子企业三分之二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近年来中央企业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减少11651户企业法人,其中2618户将控股权让渡给民营企业。最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进和退,都是基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市场化行为。有媒体反映国资“抄底”收购民资上市公司,造成“国进民退”现象,这只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和民企的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是国企和民企互惠共赢的一种市场选择,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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