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网-山西生活门户     
三晋热线
adall01 adall02
当前位置: 晋网 > 房产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

责任编辑:牧晓    来源:晋网    时间:2017-01-24 19:08   热搜:中央,政府,进口   阅读量:17410   

领土资厅函〔2016〕2002号

各预算单位:

为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法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程序,提升工作效率,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展开,财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法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有关事宜的告诉》(财办库〔2016〕41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告诉以下:

一、各单位应于手下达年度预算“一下”控制数后展开有关变更政府采购方法、采购进口产品的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并及时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筹划管理系统中填报资料。

二、各单位应于预算下达后30日之外向部报送应报财务部审批的变更政府采购方法、采购进口产品请求文件,所附材料应与政府采购筹划管理系一致致,并对请求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中国地质科学院所属科研单位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不需报送请求文件。

三、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所属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法、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工作由局一致组织,并由局一致报送请求文件。

四、因为公布投标失败变更政府采购方法的,应于公布投标失败后15个工作日之外向部报送变更采购方法请求。因为时间紧迫或暂时增加的采购项目可在年度预算批复前单独申报。

2016年12月9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栏目:房产

相关文章

adl03
http://www.sxj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