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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来了?京交管部门:不符上牌标准已叫停

责任编辑:张璠    来源:晋网    时间:2017-02-18 14:29   热搜:动车   阅读量:11493   

原标题:共享电动单车不符上牌标准 北京交管部门紧急叫停

牡丹园地铁站附近的电动单车

“小蜜电动单车”不符合上牌标准

经北京市交管部门调查,在地铁站摆放的“小蜜电动单车”是由美车美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14日投放的,共50辆,主要投放地点为五环内地铁站,集中于10号线惠新西街、北土城、健德门、牡丹园等站点附近。经交管部门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对车辆进行核查,该公司投放的车辆不符合本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鉴于电动自行车无牌照,属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昨日上午,海淀交通支队紧急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于2月17日前,将试点投放车辆全部收回。对于逾期未回收的电动车,交管部门将组织警力进行清移。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交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收回投放的电动自行车。

公司正在对投放车辆进行回收

17日晚,“小蜜单车”工作人员给北青报记者发来一份“关于小蜜单车试运营的说明”,说明称,目前投放的小蜜单车仅为测试车的一款(该款暂未列入北京电动自行车车源目录),正式车辆正在上牌,上牌车辆将陆续投入运营。对于涉及的不合标准测试车,该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予以尽快回收。

电动自行车非法上路将被处罚

北青报记者此前在牡丹园地铁站附近探访时发现,很多市民对这一新出现的共享出行方式表示欢迎。有市民说,骑共享自行车虽然方便,但距离较长时会比较辛苦,电动单车更省时省力。但有市民对电动单车的安全问题表示担忧,“毕竟电动单车的速度相对较快,不知道是否安全。另外万一遇到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交管部门提示,电动自行车需上牌后上路行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不能办理上牌登记。对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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