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负责人超期泛华时代保险销售服务公司被处罚
责任编辑:谷小金 来源:晋网 时间:2016-12-14 12:25 热搜:保险,公司,处罚 阅读量:13491
千龙网北京12月14日讯 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渝保监罚〔2016〕43号、44号行政处分书显示,泛华时期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暂时负责人已超出3个月,被警惕并罚款4000元。
行政处分书显示,经查实,2016年1月13日,泛华时期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任蒋犇担任泛华时期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暂时负责人,至2016年5月26日,蒋犇担任暂时负责人的期间已超出3个月。
上述举动违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改)第八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对泛华时期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警惕并罚款4000元。
董红娜作为泛华时期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应承当直接主管义务。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修改)第八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对董红娜警惕并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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