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闲置用地处理国土部严控106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责任编辑:醉言 来源:中华网 时间:2017-09-22 10:43 阅读量:18540
为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国土资源部通过一些约束性指标逼迫地方政府进一步挖潜存量土地。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8日,国土部已全面完成2017年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数据显示,2017年度共批准95个城市建设用地31449.8公顷,其中耕地18837.6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59.9%。
批准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占20.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20.32%,商服用地占17.11%,工矿仓储用地占18.48%,住宅用地占22.86%。
2017年在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106个城市中,11个城市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未申报新增建设用地;95个申报用地的城市中,国土部对16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核减,共核减新增建设用地4541.9公顷,占16个城市申报新增用地总规模的46.52%。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今年以来,国土部改革了报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的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约束,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部对城市发展用地规模进行总量控制,在用地报批中,城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量不得突破规划期剩余年限年均用地规模,且不得突破年度用地计划。
国土部去年6月份将《调整方案》印发给各地,要求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2020年,全国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71.93万公顷(61079万亩)。
除规定了全国建设用地总规模的上限外,《调整方案》还详细规定了各省区市到2020年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上限。如北京是37.2万公顷(558万亩),上海是32万公顷(480万亩)。
这一约束性指标也逼迫地方政府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挖潜存量土地。
在2017年度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审查中,国土部也实行新增用地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同步审核已批准用地的供应情况,对2013年~2015年批准用地供地率达不到50%的,相应核减申报用地规模,倒逼城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近日在“2016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布会”上,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冯文利透露,2016年全国批而未用面积177.3万亩,较2015年减少了64.3万亩,为二次调查以来最低。
“2016年各地建设使用往年批准土地180.4万亩,较2015年的148.4万亩提高了21.6%,利用存量批准建设用地相当于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22.3%。其中,山东、广东、新疆、浙江、江苏和广西六省区使用存量批准建设用地均超过10万亩。”冯文利称。
此外,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国土部实行严格的用地会审制度,统一审查标准,把握一个尺度,不开口子,不搞特殊,督促闲置土地较多的城市盘活存量,加快闲置土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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