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干部离任审计
责任编辑:夏冰 来源:晋网 时间:2016-08-28 05:11 阅读量:16827
近日,许昌市政府出台通过了《许昌市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事项告知办法》、《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3个办法(制度),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建设。
围绕“审前告知、任中审计、离任交接、离任审计、问责追究”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建立相关规范与制度,解决了领导干部任职前明白经济责任以便规范履职行为,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体现了善意提醒。制度主要突出了领导干部在办理调离或卸任手续前,应及时清理任职单位的收支、资金和国有资产等事项,办理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手续。
该局坚持“制度覆盖、全面监督、突出重点、注重效率”的原则,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实现有计划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的“笼子”。(刘中伟)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