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
责任编辑:如思 来源:晋网 时间:2017-02-04 17:02 热搜:事业,交通,保险,浙江 阅读量:13012
新华社杭州2月4日电(记者 吕昂)为鼓励公事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增强工作人员公事出行交通安全保证,浙江省财务厅日前印发《关于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告诉》,决定对全省(不含宁波)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试行由单位一致保险。
依据这个“告诉”,参保单位范围包含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在宁波的省属单位),参保人员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在编退职、挂职锤炼、与参保单位树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的人员,交通工具范围及品种(不含国际航线)包含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等其他轨道交通工具)、汽船(含其他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汽车(含客运汽车、旅游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
据了解,经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商量,中国人寿、平顺产险、人保财险、浙商财险、阳光财险5家在浙保险机构为2017-2018年度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定点服务机构,保费为每人每年30元,保额最高为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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