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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辽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责任编辑:山歌    来源:晋网    时间:2016-09-13 21:04   热搜:人大,辽宁   阅读量:9668   

东方网9月13日消息:13日下午终结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被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被选无效。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告,以下45名全国人大代表被选无效:于洪、王文良、王占柱、王守彬、王宝军、王春成、方威、包紫臣、曲宝学、朱景利、刘云文、刘芝旭、刘清莲(女)、刘福祥、齐牧、孙寿宽、李玉环(女)、李东齐、李海阳、杨敏(女)、何著胜、冷胜军、宋树新、张文成、张玉坤(女)、张占宇、张国军、张素荣(女)、张振勇、张晓芳(女)、张铁汉、金占忠、柳长庆、姜秀云(女)、姚庭财、耿洪臣、高宝玉、郭光华、常薇(女)、韩有波、惠凯、谢文彦、谭文华、燕福龙、魏立东。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以金钱或许其他财物行贿代表的,其被选无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以为,这45名全国人大代表违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犯法举动被选,应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其被选无效。

截至如今,十二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8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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