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电价将下调光伏标杆电价每年调整一次
责任编辑:宋元明清 来源:晋网 时间:2016-12-27 10:29 热搜:风电 阅读量:10934
经济日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 林火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天宣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分资源区下降光伏电站、陆优势电标杆上网电价,散布式光伏发电补助标准和海优势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推进能源供应革命,增进可再生能源产业连续健康发展,及时体现不一样类型新能源发电技术提高、本钱下降情形,合理引导新能源向负荷集中地区投资,定期完成平价上网,减缓补助资金缺口。
依据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同时明确,往后光伏标杆电价依据本钱变化情形每年调整一次。
2018年1月1日以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优势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下降7分、5分、5分、3分。
为持续鼓励散布式光伏和海优势电发展,告诉规定散布式光伏发电补助标准和海优势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同时,为更洪水平施展市场构成价钱的用处,告诉鼓励各地持续通过投标等市场竞争方法确定各类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
上述负责人表示,恰当下调光伏电站和陆优势电标杆上网电价,有益于减轻新能源补助资金增长压力。依据如今光伏、风电发展速度测算,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下调后,每年将削减新增光伏电站补助需求约45亿元;2018年陆优势电价钱也下降后,每年将削减新增陆优势电补助需求约15亿元,共计每年削减新补充助资金需求约6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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