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北京人保障房试点不影响京籍无房家庭
责任编辑:沐瑶 来源:晋网 时间:2017-04-08 12:21 热搜:保障,北京 阅读量:9415
市住建委: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萍)为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稳定房价,按照国家关于增加住房用地供应的要求,本市将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应,解决京籍和非京籍家庭住房困难。昨天,市住建委表示,从部分公租房、自住房部分项目安排30%的房源面向长期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分配,安排70%房源面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配,是在全市保障房供应量大幅增加的背景下进行的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平抑房价,满足刚需。
市住建委明确表示,此次试点不会影响面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保障房数量,针对本市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住建委已在研究放宽公租房准入标准、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的具体方案,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本市户籍居民住房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对于新北京人申请公租房、自住房,有严格的准入条件。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在北京产业禁限目录范围内,与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政策相一致。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办理居住证。申请公租房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申请自住房的,应满足缴纳社保和税金满五年的条件。具体条件将在项目申请公告中公布,届时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上公示。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截至2016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172.9万人,其中外来人口80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7.2%。长期以来,大量的常住外来人口在各行各业为北京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建设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需要更多高层次人才,通过全体市民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共建共享北京美好的明天。
自201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布文件,要求公租房对象应包括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就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要求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北京不断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要求各区根据本区实际出台外省市来京人员申请办法,同时,在园区范围内出台人才公租房办法。截至目前,已入住1.03万户,占已入住家庭总量的13%。自住房在优先满足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需求的同时,非京籍无房家庭已签约3000余户,占已签约总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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