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土地改革试点“一变三”
责任编辑:沐瑶 来源:晋网 时间:2016-11-02 17:53 热搜:土地,改革 阅读量:13139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通讯员何海燕、胡志喜)在展开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中央又将农村土地征收改革试点、农村团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任务同时付与宜城市,使宜城市由一项改革试点变成三项改革试点。10月31日,省领土资源厅通过宜城市编制、申报的两项新改革试点方案,并上报领土资源部立案,经中央改革办同意后,将立刻组织实行,兼顾调和推动。
全国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包含农村土地征收、团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去年6月批复试点实行方案为标记,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整体启动实行。当时,宜城是全国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全国还有15个农村团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和3个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
宜城展开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一年多来,从“建机构、定制度”转向“试制度、试规则”,已出台宅基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偿应用、自愿有偿退出等9个配套文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000多本;解决农房典质贷款547万元;收取宅基地有偿应用费127万元。通过有偿应用的倒逼机制,8个试点村退出宅基地258.2亩;8个村民集聚区开工建设,建成后可容纳6200户、4万人,节省土地5500亩。
作为湖北唯独的改革试点地,宜城市表示,将代表湖北承当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苦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转变,耕地红线不冲破,食粮生产能力不削弱,农民好处不受损”4条底线的条件下,于来年末前,为全国提供可复制、能推行、利修法的摸索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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