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武县工业园通天玉石城曾发生过一起玉石被盗案,4天后被临武县公安局侦查破获。近日,临武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查明,2016年3月14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王某窜至临武县工业园通天玉石城玉石加工车间,趁加工师傅不注意时将车间加工台上的一块绿色观音翡翠摆件盗走,后藏于家中卧室抽屉。2016年3月18日,临武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其家中的烤火桌上发现该被盗摆件并予以扣押,后返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绿色观音翡翠摆件价值人民币32000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的犯罪事实,积极向被害人道歉,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还能真诚向被害人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湖南省临武县司法局对被告人王某作出的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且同意对其实行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报告,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