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捕获保护动物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白鸽 来源:晋网 时间:2016-10-26 11:44 热搜:法律,男子 阅读量:19265
本报讯 (记者 吴宏林)今年10月12日,银川市公安局丛林分局接到告发,有人在西夏区黄河路燕宝钢材市场豢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隼。丛林公安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在一处营业房门口查获猎隼一只。经司法判定,这只隼为阿穆尔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犯法嫌疑人牛某某、崔某某日前应用弹弓对树木上的一处鸟窝进行射击,致使鸟窝内两只幼隼遭到惊吓后飞落地面,二人将其中一只抓获,并带归去豢养。如今两人已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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