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扩建规模猪场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责任编辑:夏冰 来源:东方网 时间:2019-09-13 08:49 阅读量:6577
羊城晚报讯记者许悦报道:9月9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两部门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稳定生猪生产,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通知》要求,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中央预算内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对贫困县加大支持力度,中央投资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
《通知》要求,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省可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针对农业农村部新下发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正在研究制定有关细则,将加大对生猪养殖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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