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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专业团队强化技能提升

责任编辑:柳暮雪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0-04-15 15:39      阅读量:14783   

日前,经市高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全市法院执行行为异议、复议案件从审判监督庭调整至执行局办理。石柱法院积极采用有效衔接措施,迅速落实市高法院相关工作通知要求,推动执行异议、复议职能调整如期顺利交接。

配置专业团队。报经上级法院备案,在执行局增设执行裁判组,专门负责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理相关工作。执行裁判组由执行局局长担任组长,并按照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模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3名审判法官全部由擅长执行行为异议、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审委会委员担任。其中,1名法官曾任综合审判庭庭长,长期从事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强化技能提升。利用案件移交前有限时间,迅速组织审判团队到审判监督庭轮岗培训,由审判监督庭审判团队进行ldquo;一对一rdquo;指导,并通过参与旁听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理及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相关疑难复杂案件等方式,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提前进入在岗状态,掌握案件办理技能、裁判尺度,确保裁判尺度不因案件移交而出现差异,案件质量不因移交而下降。

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审查办法》,规范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流程管理,立案庭收到相关案件后,直接移交执行裁判组集中登记、统一管理,逐一落实承办人、逐一调查核实、逐一限定办结时间。执行裁判组人员不得参与执行实施案件办理;非执行裁判组人员也不得参与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办理,不得以专业法官会议成员身份参与执行异议、复议案件讨论,确保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有效分离,确保执行裁判组法官及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办案。

加强质量管理。明确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长对执行行为异议、复议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案件质量定期研判机制,研发ldquo;审判管理中心软件rdquo;,将案件数量、质效评估、综合业绩细化到承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强化办案节点动态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承办法官对案件质量的主体责任,将上级法院指令重新审查情况,纳入部门工作评估体系和法官个人绩效考核体系,倒逼责任落实、质效提升。(徐平 秦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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