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夫:“自愿捐献”应写入器官移植条例
责任编辑:叶知秋 来源:中新网 时间:2020-06-14 10:14 阅读量:16904
黄洁夫 “自愿捐献”应写入器官移植条例 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表示,我国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施行13年,急需补充完善
6月11日是中国器官捐献日。
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至今已13年。明令禁止器官买卖,明确不得收取所移植器官费用。此后,我国器官移植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
刚刚过去的5月,全国两会表决通过我国首部《民法典》,中国正式进入民法典时代。在民法典人格权编,首次对人体器官捐献做出明确规定。
“条例的出台有重大意义,但已经不适宜移植事业发展的需要,急需补充完善。”原卫生部副部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洁夫,在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表示,器官捐献写入《民法典》说明已经得到了公众认可,应尽快启动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是时候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了”
新京报:最近,人体器官捐献被写入《民法典》,如何评价这次器官捐献入法?
黄洁夫:这是非常大的进步,公民器官捐献进一步有了法律保障,也证明公民器官捐献真正走向社会,得到了公众认可和拥护,所以写进了《民法典》。这也为下一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称《条例》)修订,奠定了基础。我们认为,现在是时候修订《条例》了。
新京报:对于《条例》修订有哪些建议?
黄洁夫:2007年《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的器官移植进入法治化轨道,有重大意义。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条例》已经不适宜移植事业发展的需要,一些条款急需补充完善。
我认为,新条例应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是器官移植唯一合法来源”这句话要写入条例。虽然器官买卖等现象并非主流但仍然存在,为了严格打击器官买卖等损害人权的行为,公民自愿捐献一定要写入条例。
器官捐献的获取和分配体系——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也必须写进条例。这样器官捐献公平、透明、可溯源,公众才可以相信这个体系。
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也要写进条例。不能让医院既动员捐献又实施捐献。应由OPO负责获取器官,医院和医生负责实施移植手术,二者之间应没有利益冲突。
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应进一步明确其职能和地位。2007年的《条例》明确,各级红十字会参与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但还要明确红十字会的组织、鉴证功能,作为第三方监管。
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救助中也要发挥作用。器官是无价的、无偿的,但器官的获取、运输、保存都需要资金,这笔钱谁来出?另外,对器官捐献者临终前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进行人道主义救助,红十字会应在其中起到主要作用。
此外,建议成立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并写入条例。目前,我们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还应成立更加合适的机构。因为器官捐献不局限于单纯的医疗范畴,而是横跨多个行政部门,涉及卫生、民政、宣传、教育、公安等,应在国务院领导下形成多部门协调机制。
两三年内或成为器官移植第一大国
新京报:目前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发展现状如何?
黄洁夫:中国器官捐献真正进入新阶段是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成为器官移植唯一合法来源。这一做法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赞扬。以前,中国器官捐献主要来自于死刑犯。如果器官主要来源于死囚,就很难公开透明,器官捐献成了灰色地带,也就没有面向全社会宣传器官捐献。
2015年取消死囚器官捐献后,中国器官捐献的数量每年以20%的速度在增长。2016年完成器官捐献4080例,2017年5100多例,2018年6300多例。中国现在是世界器官移植第二大国,按照目前趋势发展下去,在两三年内可能成为全世界器官移植第一大国。
新京报:当前我国器官移植还面临哪些困境?
黄洁夫:器官移植涉及3个问题。第一个是器官来源,没有器官就没有器官移植。现在的问题是器官短缺,需要做移植和实际得到移植的人差距很大,全世界都面临这个问题。
第二个是经济问题,器官移植需要的设备、耗材、药品造价不菲,做一个肝脏移植大概需要30万到70万元,肾移植30万元,心肺移植差不多六七十万。我国正在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而且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器官移植的免疫药物已经纳入医保,但移植手术的费用在很多地方没有覆盖,很多患者没有经济支撑。
第三个是器官移植医生。器官移植是非常高精尖的手术,医生培养需要一个过程,我国能做肝脏、心脏、肺移植的医生数量还不够,特别是心肺移植领域的医生。2018年,全国做了408例肺移植、489例心脏移植,但当年全国公民逝后心肺捐献6302例,大量的心肺器官浪费掉了。2015年起,我国开始培养一批心肺移植医生,估计到今年能做心肺移植的医生就比较多了。
这三个问题叠加,导致器官移植中供需矛盾突出。2018年,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中登记的等待实施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有6万人,但当年实际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数量是2万例,三比一的比例,也就是有3个人需要做器官移植但只有1个人能做。
目前全国共有173家医院可以实施器官移植手术,但实际需要300多家医院。我相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估计我国在几年之内能达到每年五六万台器官移植手术。
疫情中中国器官移植在国际影响很大
新京报:培养一名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需要多长时间?
黄洁夫:可以这么说,实施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都是临床外科中的顶尖医生。对于肝脏移植医生来说,任何肝脏外科复杂手术都不成问题,一位心脏移植医生做心脏搭桥手术更是“小菜一碟”。
器官移植不但要求医生技术要好,要在十多分钟内把断掉的血管吻合起来,还要求医生掌握全面的知识,要对器官所有功能非常熟悉。
不同的器官移植有不同的难度。例如,一名泌尿外科医生还需要经过三五年训练才能进行肾移植手术,肝外科医生需要五到十年才能成为熟练的肝移植医生。
新京报: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国做了多例新冠肺炎患者器官移植手术,特别是在全球范围内成功进行了首例新冠肺炎患者肺移植手术。如何评价?
黄洁夫:此次疫情中,中国器官移植做得最好,在国际上影响很大,很多国家在借鉴中国经验,中国专家向其他国家介绍了很多经验。中国器官移植正在登上世界舞台。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新冠肺炎病人所有费用由国家报销,也包括器官移植费用。有新冠肺炎患者肺移植需要120万元左右,也都是政府“买单”。
2007年《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的器官移植进入法治化轨道,有重大意义。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条例》已经不适宜移植事业发展的需要,一些条款急需补充完善。
我认为,新条例应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是器官移植唯一合法来源”这句话要写入条例。——黄洁夫
新京报记者 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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